第一章

系出舊約;「基督宗教─神學(christlich-theologische)的」與「猶太─神秘派(jüdisch-kabbalistische)的」意蘊(Deutungen);霍布斯所開啟的「重建符號」(Wiederherstellung des Symbols)的意義與可能性

 

 

 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諸多著作中,最使他得享盛名(berümt)也最被人詬病(berüchtigt)的,非《厲威也憚》(Leviathan)莫屬。從凡夫俗子看來,霍布斯無非就只是一個『厲威也憚的先知』。如果黑格爾可以說:這本以「厲威也憚」為名的書是一部『聲名狼藉的著作』,那麼,單是這個書名也就可以招致如此的惡名了。任何對《厲威也憚》的引述(Zitierung),並不只是對一種思想的闡釋──像一般在比較各種國家理論或隨便引一兩句經典時那樣──;反而,這種引述都在召喚一種具有隱密意涵(hintergründige Sinnfülle)的神秘符號(ein mythisches Symbol)

 在政治理論的長遠歷史中充斥了各種光彩耀目的圖像(Bildern)符號(Symbolen)、聖像(Ikonen)與偶像(Idolen)、典範(Paradigma)與幻想(Phatasma)、徽章(Emblemen)和諷喻(Allegorien),而厲威也憚則是其中最強而有力的圖像。它鮮活脫躍,遠非任何僅只是思想性的理論(gedankliche Theorie)或建構(Konstruktion)可與比擬。政治共同體(politisches Gemeinwesen)的統一體(Einheit)總是在各種不同意義下被設想成一個「大人」(德文的ein Mensch im Großen、希臘文的 μάχρος ανθρωπος 和拉丁文的magnus corpus)。政治觀念史對於一個「巨型動物」的圖像並不陌生。只不過,這種圖像主要只有在「用圖像來說明政治」(politische Illustration)的時候才會出現。例如柏拉圖,就把「共同體」的圖像給還原為一個『巨人』(großer Mensch)而把受非理性因素所影響的人群,給叫做「多頭的聚合動物」(vielköpfiges und bluntes Tierποιχίλον θρέμμα)[1] 這固然有一種具體圖畫(anschauliches Gemälde)似的效果但是仍遠不及厲威也憚的非凡而神秘的力量。如果尼采(Nietsche)把國家(Staat)叫作『最冷酷的巨獸』(das kälteste Ungeheuer)那麼,這雖然已經走出了純哲學思想的範圍,而進入了一個『非理性的』領域,但是,就一個現世的爭鬥畫面來說,它仍未脫十九世紀的印象派風格,而稍欠神秘氣息。

 反之,「厲威也憚」作為政治統一體的符號並不是隨便一個身體(Corpus)或任何哪一種動物而是一個來自聖經──而且是舊約──的圖像它千百年以來就被覆以神話的(mystische)、神學的(theologische)和神秘派的(kabbalistische)意蘊。它是《約伯記》四十章和四十一章裡所描述的那個最強而有力、最不馴服的水怪。除了它之外,同章節裡也非常仔細生動地描繪了一個陸怪:「弼襲魔」(Behemoth)。聖經上的這些描述究竟是從哪裡傳承而來的,這仍是神話史上的疑問。有人認為它們和其他一些傳說有關聯,尤其是厲威也憚,人說它和巴比倫的史前洪水傳說中一位天神「逖亞麻特」(Tiamat)很像。不過這裡不必太過計較舊約神學家和史學家的各種不同意見和爭論,[2] 因為它們對於霍布斯所借用的政治神話,並沒有直接的意義。這裡,重要的只是:撇開若干不清楚和混淆不談,「厲威也憚」就其本身充滿神話力量的形象來說,就是一個大的水生動物,無論是鱷魚、鯨魚,或是某種大魚,而「弼襲魔」則是一種陸地動物,也許是一頭大牛或是大象。

 《約伯記》的這兩個怪獸,常和舊約中其他動物的形象相提並論,所以,許多彼此不同的動物印象,都攪混在一起了。在通行的聖經譯本和路德(Luther)的譯本裡,《以賽亞書》二十七章第一節上帝『用祂剛硬、強力的大刀』所殺掉的兩條蛇,就叫作「厲威也憚」,上帝殺了兩條厲威也憚之後,又殺掉了『海裡的龍』。但是厲威也憚通常卻又被翻譯為『龍』,並且因為龍和蛇的意思幾乎一樣,所以厲威也憚又會兼指龍和蛇。『很可能是這樣』,鮑狄新(Wolf Baudissin)說:『起初,蛇(Schlange)、力畏也憚(Livjathan)、拉哈怖(Rahab)、塘獰(Tannin)這四種龍的名字,各有其不同的神話,但是舊約的作者們不知道它們的差別。』[3] 這也就說明了:厲威也憚本來是蛇或者龍,後來變成了一個具有危險力量的可怕形象,最後又變成了一個全然的壞敵人。它可以指魔鬼的各種(以不同形式表現出來的)力量,也可以指撒旦(Satan)本身。這樣,它(和『地下的』弼襲魔一樣)就很接近約翰的《啟示錄》中所出現的各種末世動物了:龍、蛇、『地底來的動物』、『地上來的動物』和『海裡來的動物』。[4] 而各種與龍決鬥的神話,或是所有屠龍者的傳說和傳奇,例如齊格飛(Siegfried)、聖米歇爾(Sankt Michael)和聖喬治(Sankt Georg),也都可以和厲威也憚沾上邊。

 意蘊的多面性和轉移性,本來就是神話圖像的本質;而進一步的各種變形,in nova mutatae formae,則甚至是可以用來確定它仍有生命和影響力的標誌。厲威也憚具有神學和史學上極為豐富的意蘊。它可以是一個吞噬萬物(παμφάγον)的海怪,就像大海本身一樣:據敘利亞對以法蓮(Ephraim)的解釋──而且拜占庭的各種世界法庭的繪畫也是這樣──,大海會在世界末日把它所吃掉的死人給吐出來。[5] 而根據曼德爾派(Mandäer)[6] 的說法,則厲威也憚會在世界末日的時候把整個宇宙、以及所有沒有從世界隔離出來的人給吞掉。[7] 一幅十四世紀的歐匹齊尼烏斯(Opicinius de Canistris)的繪畫把厲威也憚和地中海──魔鬼之海(diabolicum mare)──給聯到一起了。[8] 所有這些經常是相互混雜的神話想像畫,基本上共同的是:都把厲威也憚放在海裡。不過到了中世紀,從這些混亂的圖畫和景象裡,就出現了兩大意蘊序列:一是中世紀早期教會的神父們把它予以基督教符號化(christliche Symbolisierung),一是由猶太神秘派祭司(Rabbiner)把它予以猶太神秘化(jüdische Mythisierung)

 基督中世紀的「厲威也憚意蘊」(Leviathan-Deutung),包括士林哲學,完全籠罩在神學觀點下:魔鬼和上帝爭奪人類,但是由於魔鬼誤把「隱藏在肉身裡的上帝」當作待宰肥羊,而想去吞噬這位十字架上的神─人,結果,卻是被十字架──像魚勾一樣──釣到了,這樣,基督的被釘在十字架上,就使魔鬼輸了這場爭奪人類的鬥爭。這裡,魔鬼被設想成厲威也憚,亦即一條大魚,而被上帝的誘餌釣到。這種神學的觀點,一直可以追溯到大葛利果(Gregor den Großen, Moralia in Job)、大里奧(Leo den Großen)、尼薩的葛利果(Gregor von Nyssa)[9] 而經由九世紀史特拉伯(Walafrid Strabo)的非難,一直流傳到往後的幾個世紀。中世紀的圖書插畫,都是在這個基督教古教義的意蘊脈絡下來看待厲威也憚(„michele walvisch“[大魚])的。十二世紀女修道院院長西拉(Herrad von Landsberg)的“Hortus deliciarum”裡的美麗的圖畫,也把上帝畫成漁夫,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當釣餌,而厲威也憚則是被誘釣的大魚。十字軍東征時代的日耳曼朝聖者是這樣唱的:

 


O crux benedicta,

aller holze beszista,

an dir wart gevangan

der gir Leviathan

聖靈的十字架

用的是上好木材

你釣到喲

貪吃的厲威也憚


 

這首歌在路德的時代仍然很風行。[10]

 

 「厲威也憚」和「弼襲魔」的猶太意蘊就完全不同了。雖然如一般所熟知的:這兩個動物變成了仇視猶太人的異教強權的符號,而可以被用來指涉巴比倫、亞述、埃及和其他的異教國家。反之,比較鮮為人知的,則是中世紀時所出現的意蘊,它代表了猶太民族的獨一無二、非任何其他民族可與相提並論的地位,以及他們對待所有其他民族的方式。這是一種極為驚人的政治神話,也是一種常常帶有強大魔力的紀錄(Dokumente)。它們是由神秘派(Kabbalisten)所創造出來的,並且理所當然地帶有密傳的(esoterische)性格。不過,儘管是密傳,但是猶太教以外的人仍然對它很熟習,這可以在路德的《桌邊談話》(Tischgesprächen)、布丹(Bodin)的《魔鬼書》(Dämonomanie)、雷蘭(Adrian Reland)的《選集》(Analecten)和艾森門格(Joh. Andreas Eisenmenger)的《發現猶太》(Entdecktem Judenthum)看到。[11] 根據這種猶太神秘派的說法厲威也憚代表了『千山上的牲畜』(das Vieh auf tausend Bergen)(Ps.50,10)──也就是各異教民族。而世界史,則表現為一場異教民族彼此間的鬥爭。尤其是厲威也憚──水上強權──對抗陸上強權──弼襲魔──的鬥爭。弼襲魔試圖用頭上的角去把厲威也憚給扯碎,而厲威也憚則用魚鰭堵住弼襲魔的口鼻,試圖悶死它:這差不多就是一個國家用圍堵封鎖來打敗敵人的樣子。至於猶太人,則是袖手旁觀,眼睜睜看著這些地上的民族怎麼樣相互殘殺;對他們來說,這種『生宰(Schächten)和屠宰(Schlachten)是合乎律法(gesetzmäßig)而且『潔淨的』(koscher)因此他們可以吃這些被殺死的民族的肉,而且靠此維生。另外一些類似的說法是:上帝每天都要和厲威也憚玩上幾個小時。還有一些說法是:上帝為了保護世界,使它不受到這些野蠻動物的侵害,所以把雄性厲威也憚給閹了,而把雌性厲威也憚的肉給醃了,當成天堂裡義人的食物。這裡不再詳細討論各式各樣的描繪和聯結了。總之,這種意蘊裡的厲威也憚和弼襲魔,成了極具特色的猶太鬥爭神話。它們是(從猶太眼睛所看出來的)關於異教徒的生命力和富饒性的圖像、是『老大』(der große Pan)──但卻被猶太人的仇恨和優越感給扭曲成了怪獸。

 這樣的「厲威也憚意蘊」,又受到另一種相反意蘊的挑戰。這種相反的意蘊,開啟了完全另一種視野,而且也可以使霍布斯的厲威也憚以一種全新的面貌出現。因為,既然厲威也憚兼指蛇和龍,於是我們就會想到:蛇和龍這兩種在神話和傳說裡意義相同的動物,固然在近東和猶太的神話裡是敵人和壞人,但是另外一些非猶太的民族卻反之,認為蛇和龍是保護神或善良的神的符號。中國的龍當然是個例子,但並非唯一的例子。凱爾特人(Kelten)也崇拜蛇和龍。朗勾巴登(Langobarden)、芳達稜(Vandalen)以及其他許多日爾曼部落,都把龍或蛇當作部落標誌。盎格魯薩克遜人古早以來就把龍當作王室軍隊的標誌;一○六○年哈洛(Harold)王在黑斯亭(Hastings)迎戰來襲的諾曼人(Normannen)時,英格蘭軍中舉的就是一面龍旗,後來「佔領者威廉」(Wilhelm der Eroberer) (諾曼人) 打贏了這一戰之後,就把這面龍旗送到了羅馬交給教皇。我對於這些史實的知識,受惠於麥耶(Herbert Meyer)良多。據他說,龍旗其實起源於日爾曼,而非中東;它最早源自英格蘭,即使諾曼人佔領英格蘭之後,一直到十五世紀,它都始終是英格蘭的部落標誌。[12] 當羅馬皇帝「叛徒尤里安(Julian dem Apostaten)告訴馬色利努斯(Ammianius Marcellinus)(XVI, 12,39)他已經把『紫龍徽』(purpureum signum draconis)放在他的長矛上了的時候那麼這也只意味著他恢復了古代的、非基督教的羅馬的、以龍為裝飾的步兵軍徽而已──這個軍徽一直要到康士坦丁大帝(Kanstatin der Große)才替之以基督教的「字母交疊圖形」(Kohortenzeichen)

 當然,在歐洲各族人民(Völker)進行大型的政治惡鬥的時候,一個「深層的神話脈絡的」氣氛,總是會起一些作用的。而所有關於厲威也憚的深刻討論(它們總是激盪出一些非常有特色的火花),似乎也根源於此。若果如此,那麼,就很有必要提出這樣的問題:在這個觀點下,霍布斯──既然作為『厲威也憚的先知』──用了厲威也憚這個符號,究竟有沒有採取一個確定而清楚的立(Front)?這個問題,近來已經益感迫切了。一位猶太籍的學者史特勞斯(Leo Strauss)在他一本一九三○年出版的書[13] 裡,探討了史賓諾莎(Spinoza)的神學政治論(theologisch-politischer Traktat),並且確定了:史賓諾莎在很大的程度上繼承了霍布斯。他還說:霍布斯把猶太人視為「政教分離」──這種離經叛道的、瓦解國家的主張──的始作俑者。不過,說霍布斯是在反抗典型的猶太─基督教把「原始的政治統一體」給分裂開來,這個說法只在一定範圍裡正確。把「世界的」和「精神的」勢力(Gewalten)給區分開來,這對於霍布斯來說,是異教徒(非基督徒, Heide)所根本無法理解的,因為對於異教徒(非基督徒)來說,宗教本就是政治的一部分;而猶太人則是從宗教的方面提出了這個統一體[即政治是宗教的一部分]。只有羅馬的教皇教會和酷愛權勢的長老教會或教派,才倚靠「精神的」和「世界的」勢力之間的「區分」(Trennung)過活──這種區分會瓦解國家──。異邦人的迷信(Aberglauben)和誤用(Mißbrauch)、由恐懼和迷夢所生出來的鬼神信仰(Geisterglauben),在在摧毀了異教徒(非基督徒)原本對於政教合一的看法。對抗羅馬教皇教會所追求的『黑暗之國』(Reich der Finsternis)、恢復[政教的]原始統一,這正是──如史特勞斯所確信的──霍布斯的政治理論的根本意義所在。這是很中肯的。

 從德意志方面來說,有謝斯基(Hermut Schelsky)[14] 非常正當的辯駁:霍布斯並不像表面那樣是一位理性主義者、機械主義者、感官主義者、個人主義者或任何什麼『主義者』,反而,謝斯基認為,霍布斯是一位政治行動的思想家:他所處理的都是政治的現實,他的著作都是政治行動的學說,而非用普遍概念所構築成的思想體系。霍布斯『用厲威也憚的圖像』,對抗了『所有宗教性的國家思想,而把自己置身於偉大的政治思想家之列。他的同路人(Weggenossen)是馬基維利(Machiavelli)、維科(Vico),以及現代的尼采(Nietsche)和索雷爾(Sorel)』。但是,『霍布斯厲威也憚概念的深層意義』在於:厲威也憚是個只有以塵世的方式、只有在人類的政治行動中才表現得出來的『現世的』(irdische)、『會死的』(sterblische)上帝,而人們必須從『自然的』混亂情況裡,不斷重新地找到這個上帝。這就是霍布斯所開闢的道路:『向著任何形式的政治神學,展開他自己的歷史性鬥爭』。厲威也憚就是這個鬥爭的巨大標誌。如果根據謝斯基的這個看法──這也是他對於政治行動的思想家的論點──,那麼重點就在於:霍布斯所創造的厲威也憚的神話,究竟是不是真的恢復了原本的生命統一體(Lebenseinheit)、它作為政治─神話的圖像,究竟是不是保衛了自然的統一,使它免於受到猶太─基督教的政教分離的威脅、以及,它究竟是否能夠應付這種鬥爭的強烈和險惡。


第二章

霍布斯著作中的厲威也憚:從文本的檢查和文字史來看

 

 

 我們首先依據書和文本來問一個問題:霍布斯自己對他的厲威也憚說了什麼?或者,在這本以「厲威也憚」為題的名著裡,根據書中本身的表達和解釋,厲威也憚究竟表現為什麼樣子?

 《厲威也憚》一六五一年英文初版的封面,有一幅銅版畫,畫的下方是書名『厲威也憚』、上方是《約伯記》四十一章二十四節的一句話:non est potestas super terram quae comparetur ei[15]。這幅畫使得霍布斯這本書給人的第一印象就非常深刻:一個由無數小人所組成的碩大無比的大人,右手持劍、左手舉著主教的權杖,在保衛著一個和平的城市。在兩手(右手是「塵世的」、左手是「精神的」)的下方,各有一排五個標記:劍的下面是城堡王冠加農砲步槍、長矛和軍旗,最後是殺陣;相應地、平行的,是精神的手臂下面的:教堂主教冠冕尖頭的標記三段論和兩難,最後是一個宗教會議[16] 這幅畫很清楚地表達出了「塵世的─精神的」衝突所使用的權力工具和鬥爭工具。政治鬥爭,連同其無休無止的、無可免除的、充斥在所有人類活動領域裡的「友─敵」衝突(Freund-Feind-Auseinandersetzung),在兩邊都產生出特殊的武器。相應於城堡和加農砲的,是另一邊的設施和知識方法──它們的鬥爭價值並不會比較少。所有聳動的標題都會使書名比書的內容更有名,厲威也憚亦然,但是,這本書之所以有偌大的影響力,除了書名之外,這幅封面也居功厥偉。概念和標記,都是政治武器,而且是特殊的『間接的』(indirekter)暴力武器──這個偉大的認識,透過封面這幅畫,就生動地表現出來了。

 不過,讀者如果努力要從這本書本身的內容和說明裡,以文字檢查(Textbefindung)為基礎,去把厲威也憚的圖像的意義給弄明白,那麼,是會大失所望的。因為,書名和封面所激起的那種神秘的印象,都無法從書中的文字──至少是涉及厲威也憚的部分──得到確證。在書的封面上所出現的厲威也憚,如前面所說,並不是──如《約伯記》所描繪的那樣──一條龍、一個水怪或是什麼蛇、鱷魚、鯨魚之類的東西,而是一個巍峨的大人。在書中,『大人』(magnus homo)和『大厲威也憚』(magnus Leviathan)是交互使用的,所以,兩種圖像:舊約的水怪和柏拉圖的「大人」(μάχρος ανθρωπος) 的想像,總是直接而且同時交織在一起的。這並不需要去計較,反而,它會有它的力量。在許多神話圖畫裡,人和動物本來就會相互混雜,甚至,如果一個大人和一隻大獸合而為一了,那麼這個神秘的現象還會更可信。全書只有三次提到厲威也憚。書中一開頭就說:國家(civitasrepublica)是一個大人、一個巨大的厲威也憚、一個人造物、一個人造的動物(animal artificiale)、一個自動機(automaton)或機器(machina)。這裡──沒有特別的解釋或說明──暗示了:『大厲威也憚』這個表述,是這個「大人」或「大機器」的名字(Bezeichnung),這樣,就有三個圖像了:一個「大人」、一隻大獸,以及一個由人工和人的才智所產生的大機器。第二個討論到厲威也憚的地方,是第二書,論國家,第十七章。這裡說明了國家的出現:經由每一個人和每一個別人訂定契約,出現了一個代表的人(Person)或體(Körperschaft)它使簽約的人群變成一個統一的位格(Person)、也就是國家。霍布斯說,這就是那個「大厲威也憚」的出現過程,或者,他補充道:如果『更尊敬一點說』[17],就是「會死的上帝」(deus mortalis)的出現過程,這個會死的上帝透過它的權力的恐怖(terror),而迫使所有人彼此和平相處。除了「大人」、大獸,以及大機器之外,這裡──仍然沒有進一步的解釋──出現了第四個圖像:上帝,而且是一個會死的上帝。這樣,似乎就完成了上帝、人、動物、機器的一個整體(Totalität)。它們全部合起來,叫作『厲威也憚』──這個舊約裡的名字。霍布斯真正對舊約裡這個圖像的解釋,是在第三次提到厲威也憚的時候,也就是二十八章結尾。不過這個解釋非常簡短,和神與獸、獸與人、人與機器的神秘混一所必定會引起的巨大期待非常不相稱。霍布斯在這裡處理的是懲罰和獎勵,這二者是霍布斯認為影響人的行為的必要手段,而且主要是用來約束人的傲慢和其他壞性情。最高權力的擁有者──國家的領導者或統治者,或是英文的“Governor”或拉丁文的“rector”──,才能使用懲罰和獎勵。這個“rector”──而不是「國家」,作為全體或政治統一體──,因為他的 „ingens potentia“[巨大的力量] 而被比擬為「偉大的厲威也憚」,因為上帝在《約伯記》四十一章二十四節說,厲威也憚是地上任何權力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的。

 這是霍布斯自己對厲威也憚所提出的唯一的確切的解釋。霍布斯所引用的聖經這一節裡的句子:Non est potestas super Terram, quae comparetur ei(地上沒有別的權威可以和它相比); Factus est ita, ut non metuat(它之所以被造,就是為了無所懼怕); Videt sublimia omnia infra se(它藐視一切高大者); et Rex est omnium filiorum superbiae(它是傲慢之子的王),都只是指的:唯有主權暴力的擁有者,才完全握有塵世的最高權力,並且用『這種權力和力量的恐怖(terror)(如十七章所說)來使全部的人、尤其是『傲慢之子』(儘管他們是成人[而非「子」──孩子]),都臣服於他。十七世紀的政治情勢,是「絕對國家權力」與「層級(ständische)貴族和教會」的相抗,在這裡,如果以這種確切的解釋來理解厲威也憚,那麼厲威也憚也就不再是聖經裡所謂的最強有力的動物,不再代表最高的、不可分割的、最強大的塵世權力了。在後面的第三十三章裡,霍布斯──這位聖經批判和聖經來源批判的先驅者──研究了舊約的各個篇章。他在這裡也對《約伯記》做了一些批判性的評註──後來史賓諾莎在《神學政治論》裡(第十章,18)也做了同樣的事──,不過,那裡卻沒有任何關於厲威也憚這個神秘圖像的討論。而在他(一六八二年出版的)〈答布拉姆哈爾(Bramhall)主教〉(這位主教以〈捕捉厲威也憚〉(The catching of the Leviathan)一文攻擊了霍布斯)裡,也一樣沒有對厲威也憚的圖像多作闡釋──儘管這篇文章本來是可以多討論一下這個問題的。

 反之,霍布斯倒是在一六五六年的一篇(反對布拉姆哈爾的)小文章(〈關於自由、必然性和機會的問題〉,The Questions concerning Liberty, Necessity and Chance)裡,提到了:如果要反駁厲威也憚,那麼『弼襲魔對抗厲威也憚』(Behemoth against Leviathan)會是一個適當的標題。這樣,他就把《約伯記》中所描寫的另一個怪獸『弼襲魔』給當作書名了。在這個標題下,他對一六四○-一六六○年的長老教會和清教徒革命作了一個歷史的描述。這本書起先沒有得到王室檢查機關的出版許可,所以到一六八二年才首次出版──當時霍布斯已逝世了。這本書雖然以「弼襲魔」為題,但是書中並沒有對它多作闡釋。「弼襲魔」在這裡是一個象徵,代表了清教徒革命過程中,由宗教狂熱主義和宗派主義所引起的無政府狀態──它摧毀了英格蘭原本的共同體。那麼,在霍布斯看來,『厲威也憚』和『弼襲魔』這兩隻怪獸彼此是個什麼關係呢?如果霍布斯用「厲威也憚」來指國家,而以「弼襲魔」指革命,那麼,這誠然不是出自神話的幻想。不過,十七世紀的英格蘭人把這隻水獸當作是「和解秩序」的象徵,倒也並非偶然,因為厲威也憚──這個『巨鯨』──是比較接近英格蘭民族的想像的。但是就本質來說,這兩種動物,一是強迫達成和平的國家秩序,一是自然狀態的革命無政府力量,兩者的「暴力」性質是無分軒輊的。對霍布斯來說,「國家」只是一個被巨大的權力所不斷阻止的「內戰」。照這樣看,這兩者間的關係就是:厲威也憚『國家』這個巨獸,持續地壓制弼襲魔『革命』這個巨獸。根據一位著名的英格蘭霍布斯研究者佛漢(C.E.Vaughan)的說法,厲威也憚是弼襲魔的『唯一糾正』(das einzige Korrektiv)。根據這個說法,國家絕對主義(staatlicher Absolutismus)是一個壓制者(Unterdrücker),不過它所壓制的,基本上是眾多個人、亦即一個不可被壓制的「混亂」(Chaos)。卡里勒(Carlyle)以他簡潔的手法稱之為:無政府加上警察。李特布希(Paul Ritterbusch)的解釋,則肯定了厲威也憚和弼襲魔之間的『平起平坐』(Parität)並且為霍布斯的國家學說加進了一個清楚的圖像。[18]

 這樣,根據文本的檢查,在霍布斯這本以「厲威也憚」為名的書裡,厲威也憚的意義就僅只在於:它作為聖經裡所生動描繪的動物,可以非常具體地來表現(veranschaulicht)「塵世中最強的」、「以無比優勢駕馭其他較弱權力的」權力。厲威也憚這個圖像的意義,似乎就只限於用來作這樣的「表現」(Veranschaulichung)。不過,「厲威也憚」這個字眼在「普遍語言史」裡的使用,是否確實如此,還必須做一番檢驗。因為,當霍布斯以「厲威也憚」作為他的國家觀的象徵的時候,正是一個特定的歷史發展階段。

 前面(15)所指出的「基督─神學的」和「猶太─神秘的」觀點,雖然都被人文主義和文藝復興取代了,但卻並不是一下子就消失不見的。「反宗教改革」(Gegenreformation)為它們提供了新的動力。卡帕內拉(Campanella)關於『太陽國』(Sonnenstaat, 1602)和『西班牙國王』(spanische Monarchie, 1640)的著作,都是好例子,裡面用了許多聖經和占星術的證明,不過並沒有直接提到厲威也憚。對於巴洛克時代追求『徽章』和『諷喻』的傾向來說,厲威也憚並不是一個適當的課題。但是,由於新教運動對聖經的虔誠,它卻重新被注滿了鬼魅般的力量。『惡蛇厲威也憚』(The vile serpent, the Leviathan)對於十四世紀的威克里夫(Wyclif),和對於此後兩百年的俗世文學來說,意義都是一樣的。在路德的《桌邊談話》裡,厲威也憚是現世的君主,它得到上帝的特准,可以去迷惑人類,但是上帝同時也綁著它,而且為了好玩,每天和它玩三個小時。 „Ita Leviathan est magnus ille draco, quem firmavit deus ad illudendum ei, quem per suos pios irritat, et ipse narret sich mit yhm singulis diebus tribus horis“(其實是「弼襲魔」和「鯨魚」和「厲威也憚」)是『用來指稱魔鬼的一個婉轉的字眼或形體或圖像』。[19] 說上帝每天和厲威也憚玩幾個小時,這原本是《約伯記》裡富有神秘派氣味的意蘊,在那裡,已經聽得出來某種對於現世權力的嘲諷(Ironie)了,不過當然不是「主觀─浪漫的」(subjektivistisch-romantisch),因為整個想法仍然是「鬼怪─形上學式的」(Dämonisch-Metaphysisch)。布丹(Bodin)的厲威也憚也保存了這種古老的鬼怪意蘊。在他的《魔鬼書》裡說:『厲威也憚是魔鬼,一如《約伯記》所云,它在地上的權力,無人能與相抗;《約伯記》告訴我們:它不以肉體為滿足,更且攫取人的靈魂,正因為如此,所以你不能和它訂立契約。這也適用於那些相信自己的權力裡具有某種秘密鬼魂(geheime Geister)的人。』布丹在這裡很可能受到了猶太神秘派和一般的猶太教的影響,布丹本人無疑是非常相信猶太教和猶太神秘派的。[20] 與霍布斯同時代的派累勒(Isaak de La Peyrere)──史賓諾莎對「神蹟信仰」的批判,受到他很大的影響──的觀點,也源自猶太教。在他一六五五年出版的一本(因為種種理由而非常重要的)論『先亞當族人』(Prae-Adamiten,指的是非亞當後裔、反而別有血統的人)的書裡,他說,由於有《約伯記》四十一章的這段文字,所以迦勒底(Chaldäer)的巫師乃可以用「厲威也憚」來稱『魔鬼』(Daemon)。他還很清楚地補了一句:顯然有一個「陸上的厲威也憚」和一個「海上的厲威也憚」,或者──這只是同一件事──,有一個「陸上的魔鬼」和一個「海上的魔鬼」。[21] 派累勒在這裡引述了霍布斯當時法國著名的《約伯記》評論家寇都庫斯(Philipp Cordurcus)。寇都庫斯在一六五一年,也就是霍布斯出版《厲威也憚》的同一年,出版了附註疏的《約伯記》拉丁譯本。他在前言裡提到了《啟示錄》十二章的大禍(großes Weh)、提到了那隻古龍蟒── „qui Diabolus appellatur, humani generis hostis“──,這隻龍蟒頌揚異教邪說、頌揚偽造經文。寇都庫斯是反對異教徒的,尤其反對喀爾文(Calvin),不過有趣的是:寇都庫斯自己在精神上也是新教徒,而且遲至一六四五年才改宗皈依天主教(舊教)。他在這本書裡並沒有把厲威也憚和弼襲魔牽到《啟示錄》裡,而是把它們詮釋成:《約伯記》裡的弼襲魔是大象、厲威也憚是鯨魚,而且不是象徵,而是『實像』(proprie)。不過他也提到了這兩種動物的『形上』意義,就是說:這兩種動物意指現世的王或君主,它們的統治,得到了上帝的恩准。它們也被比擬為一支軍隊。不過,他補充說:厲威也憚不只是指一頭巨鯨,而且也是指把大象(弼襲魔)弄死的龍。[22]

 整體而言,從一五○○到一六○○年之間,圖像(Bild)就已經不再具有原本的神怪的力量了。中世紀的大眾信仰雖然在路德的時代猶然存活著,但是現在[一五○○到一六○○年之間]則已然消失了;[原本的]惡靈現在轉變成了一個怪誕、甚至很幽默的鬼魂(Spuk)。厲威也憚的圖像,在十六世紀的文學中,也遭遇了類似的命運,這只要看看從玻許(Hieronymus Bosch)到所謂地獄布魯格(Höllen-Brueghel)這段時期是如何畫魔鬼(Teufel oder Dämon)的,就可以知道了。在玻許(他是一五○○年前後的人)那裡,仍然看得到中世紀對鬼怪的堅定信仰;他的鬼怪(Teufel)是存有上的實在(ontologische Wirklichkeit),而非某種驚恐想像(Schauerphantasie)的產物;背景都是地獄,地獄之火從很多點上燒穿了充滿現世色彩的布幕;這些背景都不單單只是一個怪異的場景(Figurenspiel)的背景或舞台而已。而在地獄布魯格(他是一六○○年前後的人)那裡,這種滿佈危險的實在,卻早已銷聲匿跡,而變成了一種美學上和心理學上的有趣的樣式(Genre)了。在玻許和地獄布魯格之間,是一段現世現實主義(diesseitige Realistik)的時期,它在繪畫上以農夫布魯格為代表,在文學上則以馬鏤(Christopher Marlowe)和莎士比亞的大型戲劇為代表。在莎士比亞的戲劇中,曾經數次引用過厲威也憚,不過都是非常具體的(sachlich):都是一個強大、巨碩而敏捷的水怪,而不帶有任何政治謎思的意義。即使在《亨利五世》第三幕,當厲威也憚被用來形容驍勇野蠻的士兵的時候,它也一點都不是中世紀神學裡的那種鬼怪、或某種形上意義的敵人。[23]

 在霍布斯寫作《厲威也憚》的時候,亦即一六五○年前後,英國的文學界中──撇開那些狂熱的「言必稱聖經派」(Bibelzitierern)不談──佔主流地位的厲威也憚形象,已經完全沒有任何神秘性、也不再是一個惡魔了。不過,它仍然是一個不好的東西,在十六、十七世紀的風格裡,它是一個諷喻(Allegorie)。米爾頓(Milton)在《失去的天堂》(Verlorenes Paradies)裡,直接就說厲威也憚是個大水怪,而沒有賦予它任何神秘性。在戴克(Thomas Dekker)一六○七年初版的一部對地獄的諷刺性描述裡,有一個地獄使者,向一位剛剛死掉的倫敦守財奴說明地獄的地理狀況,而他就自稱是『這位偉大的厲威也憚的僕人』。在這裡,如果我了解正確的話,那麼,厲威也憚雖然還是個魔鬼,但既沒有中世神學的意義,也沒有但丁(Dante)對地獄的描述那樣的意義,更沒有施威登堡(Swedenborg)的地獄圖那樣的意義,反而完全是文學上的諷刺意味,充滿了英格蘭的幽默風格和氣氛。[24] 另外,一六三○年左右桑德森(Sanderson)的佈道詞裡也有一個地方(II/310)提到,上帝是如何『和世上的大厲威也憚們』打交道的。這裡,「厲威也憚們」指的就是世上的『大人先生們』(die Großen)。後來的語言使用,大概都是朝著這個方向繼續發展下去的。所以例如柏克(Burke)會說貝德佛大公(Herzog von Bedford)是『眾生中的厲威也憚』(Works, III,35),而昆西(de Quancy)則會在一八三九年一次訴訟中把他強勢的對手稱作『擁有兩塊領地的厲威也憚』。最後,厲威也憚變成了一個幽默的指稱,可以用來指所有可能但不常見的高大的或強勢的人、物、房子和船舶。而俚語,則也侵佔了這個尊貴的字眼。[25] 這樣的語言使用,霍布斯當然起了一定的作用。我不知道李恭(Richard Ligon)是否受到了霍布斯的影響,但他的《巴巴竇斯島的歷史》(The History of the Island of Barbados)裡有一段話聽來就很像霍布斯:『在這個厲威也憚裡,導致和諧的,是一個統治良好的共同體。』[26] 不過洛克,這位霍布斯的敵手,之所以沒有放過「厲威也憚」這個深具爭議的用法,則是很好理解的:『一個霍布斯主義者會回答說:如果你不[守信],厲威也憚就會懲罰你。』曼德維耶(Mandeville)的蜜蜂寓言(1714)則已經和霍布斯完全同調了:『諸神業已決定:汝等芸芸眾生,須彼此善加結合,共組一強大的厲威也憚。』[27],[28]

 由於霍布斯有某種心理上的特性,所以,最後,很有可能,在[厲威也憚]這個圖像的後面,還隱藏了一個更深邃的、充滿神秘氣息的意義(Bedeutung)。霍布斯和他同時代的所有思想家一樣,對於密傳的東西(esoterische Verhüllung)情有獨鍾。他曾經這樣說他自己:他偶或寫寫『序曲』(Ouvertüren),但是這只揭露了他真正思想的一半,而他這樣做,正和那些只把窗戶稍開一會兒的人一樣:他們因為害怕強風,所以立刻又把窗戶關上了。[29] 在《厲威也憚》書中三次提到厲威也憚的地方,可能就是三次乍開即關的窗戶。如果朝這個方向繼續努力,那麼我們或者是會被帶向對霍布斯生平或個人心理的研究,或者是被引向一種研究,就像雷洛伊(Maxime Leroy)被引向去研究笛卡兒的薔薇十字會秘密身分一樣,這樣,就很可能在厲威也憚相關的方面,找到一些(把厲威也憚用作隱密符號的)神秘派的(kabbalistische)等等的神秘學說。的確,中世紀基督宗教的大眾信仰,何以在十六、十七世紀完全銷聲匿跡,這裡面確是有些神秘的。[30] 不過這個艱難的研究,在今天,連一個實際的著手處(Anfang)和門路(Ansatz),都還付之闕如。此外,任何僅僅只是生平上和個人心理上的研究結果,無論多重要,都不可能有效地回答我們的問題,因為我們的問題所針對的,是──作為「專橫的、歷史的力量」的──政治謎思。

 

 



[1] Politeia, XI, 588. 關於聖像(Ikonen)偶像(Idolen)、典範(Paradigma)與幻想(Phantasma)的概念,參見Hans Willms, Είχών, eine begriffsgeschichtliche Untersuchung zum Platonismus, Bd.I, 1935.

[2] 我在此只提幾個名字Fr. Delitzsch, Zchokke, Knabenbauer, Gunkel, TorczynerKönig. 關於猶太之前的厲威也憚,參見雜誌Syria XII, 1931, S.557關於弼襲魔Die keltischen Katechesen bei André Wilmart, Analecta Reginensia, 1933, S.107; Preuschen, Die Armenischen Adamschriften, S.31,44; 關於厲威也憚:Bonwetsch, Die Apokalyse Abrahams, 1897, S.22,32 以及最近發現的腓尼基巴爾斯詩文(Baals-Dichtung)

[3] In Hauchs Realenzyklopädie für protestanische Theologie und Kirche, V, S.3ff. 關於龍和蛇的神話意義和傳說史的意義,各種討論汗牛充棟,我在此至少要提一下通常被忽略的Gougenote des Mousseaux在他的書:Dieu et les Dieux裡的闡釋(Paris, 1854, S.473ff),雖然其中許多的論據已被今天的研究超越了。

[4] 厲威也憚和末世動物聯在一起,似乎是很晚的事,中間先經過了厲威也憚和『魔鬼』的等同。諾斯(Wilhelm Neuß)Die Apokalypse des hl.Johannes in der altspanischen und altchristlichen Bibel-Illustration, 1931裡,並沒有把厲威也憚特別標明出來,雖然有些『龍』或『海裡來的動物』的插圖,依後見之明,或許像是在畫厲威也憚。諾斯教授先生非常友善地告訴我:晚期基督教和早期中世紀的《約伯記》的插畫,都只有畫《約伯記》的敘述者,例如約伯和他的朋友、約伯和他的妻子,上帝面前的撒旦──不是厲威也憚或弼襲魔──,而Kurt Weitzmann的書Die byzantinische Buchmalerei des IX. und X. Jahrhunderts, Berlin, 1935則證實了這一點。[荷蘭]甘特(Gant) „liber floridus“(十二世紀),反基督的人端坐厲威也憚之上,厲威也憚被標示為serpens[蛇或撒旦],畫得像一條大魚,不過這裡只有『世界』,而不是末日的形象。參見 Das Reallexikon zur deutschen Kunstgeschichte, herausgegeben. von Otto Schmitt, Stuttgart 1937, I, S.716, Artikel Antichrist von Oswald Erich.

[5] 關於此,可參看法國馬丁(A.Martin)與卡希爾(Ch. Cahier)的古繪畫學派的精采著作Monographie de la Cathédrale de Bourges, I.patie, Vitraux du XIII. Siècle, Paris 1841-44, S.137-140(anläßlich des Thomas-Fenster).

[6] [譯註]曼德爾派是大約四世紀時出現的一個教派,崇拜施洗約翰,而認為耶穌是假先知。

[7] Lidzbarski, Johannesbuch der Mandäer, 1915, S.99. 關於曼德爾派(Mandäer) 歐匹齊尼烏斯(Opicinius)以及其他材料(阿美尼亞的亞當書[Adamschriften]、斯拉夫的偽經[Apokryphen]等等)都是彼德森教授(Erik Peterson)非常慷慨地提供我注意的。

[8] Rich. Salomom, Opicinius de Canistris, Weltbild und Bekenntnisse eines avignonesischen Klerikers des 14. Jahrhunderts, Studies of the Walburg Institute, London 1936, S.72/73: Gibraltar als die ossa velut fistula, Mallorca als die „nervi testiculorum“ des Leviathans.

[9] Reinhold Seeberg, Lehrbuch der Dogmengeschichte, Bd. 2, S.316. 在伊諾燦斯三世(Innocenz III)的一次佈道中也發現了同樣的神學觀點只不過被誘餌釣的魔鬼是弼襲魔。Behemoth在這裡叫作 est diabolus進一步的說明參見Martin und Cahier, a.a.O., S.138/39

[10] 關於中世紀的古畫研究J. Sauer, Die Symbolik des Kirchengebäudes, Freiburg i.B. 1902, S.223, 333. 關於路德Harmannus Obendiek, Der Teufel bei Martin Luther, 1931, S.75. 關於在 „Hortus deliciarum“ 裡的被誘釣的厲威也憚:Zellinger, Historisches Jahrbuch der Görres-Gesellschaft, 1925, S.161.

[11] 關於路德的《桌邊談話》,參見下書S.36;布丹的《魔鬼書》S.37艾森門格的《發現猶太》,是根據普魯士王室特許出版的1711年柯尼斯堡(Königsberg)(I, S.401; II, S.873ff;885)雷蘭的《選集》,原本1702年在Utrecht出版,這裡用的則是1723年的再版。雷蘭認為猶太意蘊有一種『精神的』意義(Sinne),而且在他的大綱裡寫道:『Ita omne illud quod de comestione Leviathanis in saeculo futuro scriptum est in Talmude et alibi de alimento spirituali, non illo quo corpus nutritur, intelligunt.Comestio Leviathanis erit comestio spiritualis.』。貝爾(Bail)寫過一本(通常被認為對猶太很友善的)書,討論把厲威也憚視為『荒唐』的說法,大祭司亞伯拉罕(Abraham de Cologna)1817年對這本書的評論裡說:『Il eût été bien plus naturel et équitable de supposer dans ce récit une allégorie, une énigme renfermant quelquesunes de ces vérités que le goût prédominant chez les écrivains orientaux se plaît constamment à cacher sous le voile des histoires les plus surprenants.

[12] Herbert Meyer, Sturmfahne und Standarte, Zeitschrift der Savigny-Stiftung, Germ. Abt. 51 (1931), S.230.

[13] Leo Strauss, Die Religionskritik Spinozas, 1930, S.75, 提到霍布斯的部分是:Elementa de Corpore Politico, II, VI-VIII; de Cive, XII, 2; Leviathan, XII, XXIXXLII。史特勞斯把霍布斯的說法給簡化成猶太和異教之間的簡單對立,但是霍布斯的立場,卻顯然是在對抗標準的猶太-基督教的教條,並且具體地(in concreto)以非猶太的基督-伊拉斯莫斯的(heidenchristlich-erastianisch)方式在爭辯,與此同時,他預設了一個基督教共同體(civitas Christana),在這個基督教共同體裡,主權者並不侵犯信仰的唯一真理──耶穌是基督(Jesus is the Christ)──,而是維護它,並且終結掉野心勃勃的神職人員(Priester und Sektierer)的所有玄想和名望。國家(Staat)的技術化(見下,63),使得所有猶太、異教徒、基督徒的這些區別,都毫無所指了,遂使國家成了一個全然中立的領域。

[14] Die Totalität des Staates bei Hobbes, Archiv für Rechts- und Sozialphilosophie, herausgegeben von C. A. Emge, Bd. XXXI, Berlin 1938, S.176-201.

[15] [譯註] 這句拉丁文的意思是「地上沒有別的權威可以和它相比」,見《約伯記》四十一章三十三節,施密特這裡說二十四節,恐有誤。

[16]本書附錄(見下頁)所重刊的《厲威也憚》的封面,是一七五○年大字版的封面,所以比較清楚。這個版本,封面上所有的要點都和一六五一年版的一樣。不過有一個差別是這裡無關緊要的,就是一六五一年版上還有出版商的名字(Andrew Crooke)

[17]英文版這裡是這樣寫的: „This is the Generation of that great Leviathan, or rather (to speak more reverently) of that Mortall God, to which wee owe under the Immortal God, our peace and defence.“ 而拉丁文版則是: „Atque haec est Generation magni illius Leviathan, vel (ut dignius loquar) Mortalis Dei; cui Pacem et Protectionem sub Deo Immortali debemus omnem.“ 謝斯基(H. Schelsky,  „Die Totalität des Staates bei Hobbes”, Archiv für Rechts- und Sozialphilosophie, XXXI, 1938. S.190/91)指出:„to speak more reverently“這個轉折語,所比較的是[小寫的] „mortal god“ 這個表述。這當然是對的,因為任何比較級都有兩個值(Größe),但是這也並不排除:霍布斯自己認為,以『厲威也憚』作為國家的名字,是比較不尊敬的。我從沒有說,霍布斯並沒有那麼當真地把國家予以神化;我只是說,厲威也憚這個圖像,用在霍布斯對國家的理解上,其實並不恰當,要解釋何以霍布斯會這樣用,毋寧要從當時歷史的角度,把它看成是出於一種『善意的英格蘭幽默、半諷刺的、文學的想法』。

[18] Paul Ritterbusch, Der totale Staat bei Thomas Hobbes, Kiel 1938; vgl. 本書S.52.Vaughan, „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before and aftter Rousseau”, Vol.1, From Hobbes to Hume, Manchester 1925, S.53. Ferdinand Tönnies, Thomas Hobbes, Leben und Lehre, 3.Aufl. Stuttgart 1925, S.61.書中對厲威也憚和弼襲魔的平起平坐關係是這樣說的:『國家是一個怪獸,革命是另一個。』John Laird, Hobbes, London 1934, S.36.書中指出:霍布斯自己所建議的這個書名『弼襲魔對抗厲威也憚』,指的只是一個陸上怪獸對一個海上怪獸的優勢;當然有人會這樣想:萬年國會(das Lange Parlament)被當成了一個可憎的怪獸,而霍布斯的人工人,則反之,是一個善良的巨人;但是《約伯記》四十章十九節卻說:弼襲魔是『上帝的道路的開端 (上帝所造物之首, der Anfang der Wege Gottes)』。

[19]威瑪版《桌邊談話》,2, Nr. 2598a, und 6, Nr.6829; 同一個脈絡裡路德也提到了鯨魚,vgl. Obendiek, a.a.O., Anm. 275; 就我所見,Obendiek並沒有特別提到厲威也憚。

[20] Daemonomania(拉丁文版,1581)Buch II, Kap.6, und III, Kap. I; Bezold, „Jean Bodin als Okkultist und seine Daemonomania“, Historische Zeitschrift 105 (1910, S.I ff.,亦收入Bezold的著作全集)

[21] De La Peyrere, Praeadamitae, quibus inducuntur Primi Homines ante Adamum conditi, 1655, p.234. 派累勒對史賓諾莎的影響Thomasius已有論及vgl. Leo Strauß, Die Religionskritik Spinozas, 1930, S.32ff. und 287.

[22] Philipp Codurcus, Libri Job, versio nova ex hebraeo cum scholiis, Lutetiae Parisiorium MDCLI. 關於厲威也憚和弼襲魔的闡釋見四十章的註疏S.321f.關於厲威也憚把弼襲魔弄死S.326/27 (elefanti perimuntur a Draconibus. Leviathan vero non modo immane cete, Balaenam, sed etiam draconem significat); 關於厲威也憚作為軍隊(Heerwurm)S.332.

[23] Henrich V, III. Akt, 3.Szene; 亦見《仲夏夜之夢》,II,1(傳說中厲威也憚極其迅捷);《維絡納二紳士》,III,2(無確定意義)

[24] Thomas Dekker in A Knights Coniuring; Druck der Percy Society, London, 1842, S.60.

[25]文中所引述的和更進一步的證明,見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VI (1933), S.228, c 之下: Leviathan的意義是: „a man of vast and formidable power or enourmous wealth“. 此外,據Eric Patridge所編的俚語辭典(A Dictionary of Slang and Unconventional English)London, 1937, S.479: Leviathan=a heavy backer of horses.(賭馬成癖的人)

[26]李恭的這段旅行見聞,我轉引自《牛津英文字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a.a.O.),那裡記載這本書是1657年出版的。但是我從《大傳記》(Biographie Universelle, Bd 24, S.530)中的「李恭傳」卻得知:這本書是在1650年在倫敦初版的,也就是比霍布斯的《厲威也憚》還早。由於我沒有原文可用,所以沒有能夠查證這個──對「厲威也憚」這個字的使用極其重要的──事實。

[27]關於曼德維耶受霍布斯影響,尤其是史帝芬(Stephen)所謂的:蜜蜂預言是「霍布斯的啤酒桌版(Bierbankausgabe)」,參見,Ferdinand Tönnies, a.a.O., S.307, Anm. 131, 以及那裡所引用的,Locke, Human Underatanding, I, 3 (1690)

[28]正文中所提出的這個對於字義使用的發展史的概述,絕不是一個詳盡的語言學的闡釋。不過,我相信,它解釋了我在1937(Archiv für Rechts- und Sozialphilosophie, XXX, S.161/62)所提出的說法:霍布斯的使用厲威也憚圖像,是『一種從好的英格蘭式幽默裡生出來的半諷刺性的文學靈感』。我的柏林大學英文系同事Walter Schirmer非常友善地告訴我:照他看來,我是對的。如果Helmut Schelsky反之(in Die Totalität, a.a.O., S.190, Anm. 11),認為我的這種解釋本身才正好是這樣一種『靈感』,那麼,他的說法就不盡然對了。但是我承認:關於這個問題,單單用這個字義的發展史,是無法完全解答的。因此,Schelsky的批判對我很有助益,為此我要感謝他,因為這一點畢竟比任何進一步的爭論都重要得多。

[29] Ferdinand Tönnies, a.a.O., S.240; 亦見:1750年出版的霍布斯全集版導論的傳記。

[30] Maxime Leroy, Descartes, le philosophe au masque, Paris 1929, I. S.69f., 書中有笛卡兒的題詞:Les Sciences sonst actuellement masques: René Guénon, La Crise du monde monderne, 1927, p.39/40說:如果不知道那個謎一般的、始終處於幕後的 „volonté directrice” „idée préconçue”,那麼就無法了解:整個中世紀文明何以那麼迅速地就敗給十七世紀的突飛猛進了。Martin und Cahier, a.a.O., S.138, 也指出:十三世紀還在使用的符號,是如何在十四世紀就少見蹤跡、而終於在十六完全消失不見的。Karl Giehlow的鉅著Die Hieroglyphenkunde des Humanismus in der Allegorie der Renaissance besoders der Ehrenpforte Kaiser Maximilians I, (Wien, 1915),非常好地說明了一個新的、完全不同的世界的生成。該書也提到了魚,雖然應該指的是「不義」或「邪惡」,不過並不指厲威也憚,而是某種埃及的或古代的圖像。